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8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8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XX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收官后,由专项斗争工作形态向常态化机制化推进的开局之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8篇

篇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2021 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收官后,由专项斗争工作形态向常态化机制化推进的开局之年。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建设,巩固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根据工作实际,特调整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人员,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党委书记 XX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 党委副书记 XX 党委副书记 XX 纪委书记 XX 政法委员、XX 派出所所长 XX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XX 党委组织委员

 XX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XX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XX 党政办主任 XX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XX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挂职)

 XX 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局长 XX 农村工作局局长 XX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XX 行政审批局局长 XX 社会治理指挥中心主任 XX 党群工作局副局长 XXXX 法庭庭长 XXXX 卫生院院长 XXXX 中学校长 XXXX 教育总校校长 XXXX 市场监督局局长 XXXX 交通管理所所长 XXXX 司法所所长 XX 镇综治负责人 各村(居)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网格办,XX 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成员:XX、XX、XX;镇扫黑办办全体人员负责落实好区扫黑办及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具体事务,联系电话:XX。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重大政治责任。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和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考虑,亲自部署推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要夯实工作责任,构建“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体系,形成各村(居)、各一办七局一中心、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认真学习领会各级会议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 2021 年度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各村(居)、各一办七局一中心、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好扫黑除恶知识集中学习及干部自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省市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总体部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为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

 1、持续加大社会面宣传。继续增加大型宣传牌、花草牌、公示栏,刷写规范宣传标语,制作并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及宣传彩页,确保交通要道、村道、村(居)委会、学校、医院、车站等重要位置、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全覆盖。结合“三下”、主题党日、新民风建设等活动,编创专题文艺节目,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内容,切实提高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充分发挥各级网站及新媒体作用。镇党政办及扫黑办要利用网站、微信群、大 XX 微信公众号持续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法律政策、工作动态,注重典型案件、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的报道,同时积极按要求向上级网站积极投稿,推送工作信息。通过广泛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工作成果等应知应会深入人心。

 3、开展层层宣讲活动。建立联村领导联系包抓各村(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各村(居)要主动联系协调、定期汇报、认真落实相关批示。各联村领导要深入村、组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形势任务、黑恶犯罪的严重危害、严惩黑恶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宣讲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全面铺开,从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有力推进。

 (三)强化线索摸排管理,提升线索质量。

 开展常态化、全方位集中摸排,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利用书记民情“三本账”“三下”、主题党日等载体,从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深挖隐藏在幕后的黑恶犯罪线索。加强线索研判、核查,线索管理由镇扫黑办专人专责,层级审批流转,对上级交办、转办的线索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并做好回访。加大举报奖励和保护力度,消除群众顾虑。

 (四)聚力摧网打伞,深挖涉黑涉恶腐败。

 1、明确目标,深挖彻查“保护伞”。打伞太少、破网不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一大短板和弱项。持续打击“关系网”“保护伞”是今年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主攻方向,要明确其范围及处理标准。建立健全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之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优先反馈机制,依纪依法打掉站台撑腰、包庇纵容的“官伞”,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镇纪委要对以往的纪检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深挖“保护伞”“关系网”线索。

 2、开展督察督办,推动工作落实。镇纪委要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到村(社区)督查重点内容,着重督查工作责任未落实及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对督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五)加强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

 1、抓实“两委”班子,促进基层党组织健康发展。认真开展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办要指导相关村居党支部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建立整改台账,严把时间节点,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相关村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定期对换届后的“两委”班子进行研判、审查,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细织渗透。

 2、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以区镇村三级书记民情“三本账”为统揽,坚持做到书记“民情三本账”区、镇、村全覆盖。不断深化“三调联动”和“五个三”信访法治模式,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化解能力,彻底解决信访矛盾纠纷。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六化”建设,积极推进“三共六制”社会治理模式,全面建立基层治理六大长效机制,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抓实基层治理。

 (六)强化源头治理,堵塞行业监管漏洞。

 各一办七局一中心、各单位要按照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聚焦行业领域乱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活动,深挖行业系统黑恶犯罪线索,从源头上遏制住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工作要求 (一)常态化开展督查指导。镇扫黑办及纪委办要坚持常

 态化到村督导扫黑除恶工作,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及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交办、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村(居)、各一办七局一中心、各单位要履行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沟通配合,镇扫黑办切实做好统筹规划、协调联络及上传下达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研究工作措施,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三)规范档案管理。镇扫黑办要加强与区扫黑办衔接,主动对标中央和省市区标准,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加强对各村(居)档案资料管理的指导监督,解决资料凌乱、不规范、缺项漏项等问题,提升工作水平。

篇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20 年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我司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欺凌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司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李宗月

  副组长:张华勇 成

 员:向胜文、罗来军、杨志浩、伍娇娇、张小斌 专

 干:向胜武

 四、打击重点

  (一)非法扰乱正常秩序、侵害职工、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车站周边敲诈勒索旅客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各类非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五、实施步骤

  全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 年 1 月 23 日至 5 月 20 日)

  (二)梳理摸排阶段(2018 年 5 月 21 日至 8 月 31 日)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8 月 31 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月12 月 31 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调动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积极协作。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想办法支持派出所的扫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组织积极参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摸排,主动反映。鼓励职工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摸排情况,加强管理,防止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电子显示屏大张旗鼓地宣传政法干警不畏艰险、顽强奋战的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径,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认真落实。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我司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纳入年度规范化建设目标考核中。

 2020 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现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和省扫黑除恶领导组、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始始终保 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依据全县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士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

 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为泉溪镇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三、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知》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镇上下不懈努力,使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贏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工作重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

 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的违法行为。

  7、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8、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工作措施

 (一)加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积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査,切切实加强对

 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刑事职务犯罪等案件梳理评查串并,加强监狱服刑人员等特殊对象的检举揭发线索深挖工作,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春节前,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取得初步战果,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要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拉出清单,确定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实行精准打击。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二)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

 (三)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挖根打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起。扫黑不易、毁毁“伞”更更难。工作中要做到到“两个

 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査到底、绝不姑息。

 按照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要要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悉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加强舆论宣传。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宣传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主动引导舆情,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始终顺应求种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和镇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

 导,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办案纪律。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各领导组成员不得向办案人员询问案情,打听案件进展情况。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镇“扫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宣传部门要把握與论导向,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记者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报道。工商、税务、建建设、财政、国土、文化等部门也要做好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镇镇“扫扫黑办”要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査力度,积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 的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和奖励制度化。

  五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各行政村及镇直单位要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辖区本部门行动的进展情况。从行动开始之日起,每天下午责成专人 16 时前将当日工作情况报至镇“扫黑办”。

 党中央整治、铲除涉黑涉恶势力的決心与信心。我们将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结合今年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积极作用,为基层村(居)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2、扫扫黑除悉专项行动只能进攻向前、决不能停顿松懈。我们将保持一往无前的战斗姿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决克服任何喘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力度绝不减弱、节奏绝不放缓。

 3、纪检监察人员要立足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责任担当:要提高思想认识,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要要加强协作,与区纪委、监察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形成打击合力;要善于运用问责“利剑”,力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作为政法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宪法为活动准则,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司法行政干部,在扫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着力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管控以及矛盾纠纷调处,努力打造“人民满意司法所”。

 5、要加加强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健全法官惩戒制度、建立新型办案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等,《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今后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6、作为一名基层...

篇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场监督 2 22 022 年 扫除 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各级扫除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扫除专项斗争工作,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根据关于扫除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和明确的十个方面的打击对象,我们市场管理部门参与扫除专项斗争的职责任务是,立足市场管理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隐藏在市场违法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并通报给公安,最大限度地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链条,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围绕这一职责任务,下一步要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进一步深化线索摸排。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是这次扫除专项斗争明确的十个方面重点打击对象之一。全面排查以上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存在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线索并及时移交县扫黑办,是我们市场管理部门参与扫除专项斗争最主要的任务。下一步,各部门要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除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力争尽快排查出并移送一批

  涉黑涉恶线索。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夯实基层特别是市场管理所的工作责任,组织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经营动态,自下而上地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从数据、信访投诉、网络舆情、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方面排查,集中梳理,分类筛选,从中挖掘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持续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线索,持续发动群众举报线索,从“主动”滚动摸排和“被动”接受举报两方面建立畅通高效的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优势,利用好举报奖励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要做好线索收集移交的保密工作,确保线索不泄露、不遗失,确保提供线索人员及家人相关信息安全、人身安全。要在深入摸排辖区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的同时,认真摸排干部职工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查、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的线索,深挖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强化线索摸排的工作纪律,应当发现但却没有摸排出来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治乱力度。要找准发挥管理职能与开展扫除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扫除寓于日常管理工

  作之中,利用扫除专项斗争形成的高压态势,加大市场管理力度,重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经营、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查办一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大要案件,要重点关注并解决一些职业举报人以投诉举报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不法行为。

 (三)进一步深化宣传发动。扫除是一场战争,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力量和作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借助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管理和宣讲,利用宣传栏、海报、横幅、公益广告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扫除专项斗争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扫除斗争中来,形成“涉黑涉恶,人人喊打”的良好面。文件下发后,各部门要迅速采取实际行动,不断深化扫除专项斗争宣传的方式、方法。通过宣传发动,既要调动起广大群众参与扫除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又要让群众切实看到市场管理部门扎扎实实的行动。

 二、完善组织机构

 (一)根据县要求,扫黑办与打私办合署办公,我将相应调整补充领导小组,另行发文通知;

 (二)抽调专人成立扫黑办,与打私办合并办公。人员组成如下:主任由 XX 担任,组成人员为 XX、XX、XX。扫黑

  办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我扫除、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确需调整的,由陈成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细化职责分工

 (一)班子成员分工

 XX:全盘负责全扫除工作。具体负责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对我扫除工作的支持;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组专题会议和扫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扫除工作;负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督导督促;负责督促指导磨憨管理所的线索摸排工作;负责对重点线索摸排、重大案件办理的督导督促。

 XX:负责扫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总体负责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负责对全各部门线索摸排、案件办理、线索移送等环节的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对扫除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法律指导;负责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不正当竞争等行动;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大队、勐捧管理所、勐满管理所、关累管理所的线索摸排工作。

 XX:总体负责扫除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负责旅游市场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计量、广告等领域“治乱”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易武管理所、勐伴管理所的线索摸排工作。

  XX:总体负责非公建领域的扫除工作。负责对全干部职工扫除知识的学习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各部门推进扫除工作的监督、执纪、追责工作;负责组织摸排干部职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XX:总体负责扫除工作经费的统筹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发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开展扫除宣传活动,积极鼓励支持协会会员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负责督促指导全各窗口开展扫除宣传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 XX 管理所、城关分的线索摸排工作。

 XX:总体负责食品药品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治乱”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勐仑管理所的线索摸排工作。

 (二)各股室职责划分

 办公室:具体负责面向本和其他部门的宣传工作。负责根据各部门的宣传需要,联系制作宣传标语、条幅、展板、传单等宣传材料;负责扫除专项斗争简报的编印,每月不少于 1 期专题简报;负责在门户网站、信息网站等开辟扫除斗争专题窗口,保证每周至少更新 1 次;负责扫除专项斗争的保密机要工作;负责梳理排查来信来访信息是否有涉黑涉恶举报信息;办公室每月 28 日前向扫黑办报送本月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信访信息排查情况,并附上简报、网站截图、印制宣传材料的数量和费用单据等痕迹材料。

  财务室:负责统筹安排全经费,优先保障扫除专项斗争工作所需经费。负责每季度统计一次扫除经费支出明细,并于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

 人事股:负责对扫除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和组研究决定开展追责问责工作;负责摸排干部职工“保护伞”问题;负责提醒组每月定期召开扫除专题会议;负责搜集整理扫除专项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图片资料等,于每月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

 法规股:负责扫除的法律保障工作。负责将扫除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纳入年度普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协调法律顾问为扫除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解读;负责对扫黑办涉黑涉恶线索移送的程序和证据审核工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

 质量股:负责涉及工业产品生产和市场、商场、景区计量行为的“治乱”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重拳整执“缺斤短两”、“阴阳称”等计量违法行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扫黑办。

 特设股:负责特种设备领域的“治乱”工作。重点整执伪造或使用虚假检验报告、使用淘汰设备、不配合整改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注重排查特种设备维保行业是否有暴力垄断、强制交易等“行霸”行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扫黑办。

 食品股:负责食品、保健食品领域“治乱”工作。重点整执保健食品销售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执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掺杂掺假、非法添加等行为;重点排查餐具配送行业是否存在非法垄断、限制竞争等“行霸”行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扫黑办。

 药械股: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领域“治乱”工作。集中组织查处药房、诊所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突出农村药房、诊所、卫生室等,对销售使用过期药品、未经许可销售药品等行为集中查处;重点排查药品销售行业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非法垄断等“行霸”行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扫黑办。

 市场股:负责农资销售领域的“治乱”工作,重点组织查处销售不合格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组织排查农资交易环节是否存在强买强卖等行为;负责组织排查拍卖行业非法组织“串标”、“围标”等行为,重点排查涉及反走私物资拍卖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排查二手车交易市场是否存在强买强卖等行为;负责组织整执汽车销售行业的“霸王

  条款”等合同违法行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扫黑办。

 商广股:负责户外广告“治乱”工作,重点组织查处房地产行业违法广告;负责组织开展打击“傍名牌”等商标侵权行为;负责排查户外广告行业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扫黑办。

 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对全收到的投诉举报信息进行梳理排查,发现涉及走私贩私、强买强卖、非法垄断等涉黑涉恶线索的,必须及时上报扫黑办处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

 旅游分:负责组织排查旅游景区及周边购物消费场所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强制交易、违规收费等行为,集中整执涉旅行业违法违规乱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扫黑办。

 审批股:负责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登记管理工作,对洗浴按摩、电子游戏、金融理财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要严格审核材料,重点审查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对重点行业要分类统计,登记造册,积极配合政法机关提供涉黑涉恶企业登记信息;负责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负责在窗口宣传扫除工作相关知识;负责排查代办等中介公司是否存在限制竞争、暴力竞争等行

  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扫黑办。

 非公委扫除专项斗争推进方案由非公委另行发文明确。

 (三)大队职责

 1.承担扫黑办日常工作。负责统调度全各部门扫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全各部门报送的工作情况和痕迹材料,并按要求做好档案台账的建立归集工作;负责研判全各部门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是否符合移送条件,符合移送条件的报法规审核、长签字后依程序规定移送县扫黑办,不符合条件的负责指导报送部门开展摸排工作;负责督促全各部门开展扫除工作和报送工作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或不按要求报送工作情况的部门、个人,及时报送人事股处理;负责组织开展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扫除工作的总结上报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县扫黑办和其他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文字或痕迹材料;

 2.负责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工作;

 4.负责指导支援各基层所开展线索摸排工作,负责重大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工作;

 5.负责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

 6.负责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扫除专项行动。

 (四)基层管理所职责

  1.全面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扫除工作,重点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建材市场、二手车市场)、景区及周边商户、餐具配送等行业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工作;重点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暴力垄断、收取保护费等“行霸”、“市霸”行为;必须对本辖区内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建材市场、二手车市场)、景区及周边商户、餐具配送等市场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市场内的每一户经营户都必须排查到位。要注意痕迹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排查工作必须有记录,有图片。

 2.主动配合各股室开展行业“治乱”工作,严肃查处一批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和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在本所办公场所和集贸市场分别设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箱,负责每周定时开箱收取举报信件,并对群众举报反应的线索进行摸排;

 4.负责本辖区相关行业的扫除宣传工作;

 5.负责对本所收到的信访、投诉举报信息进行筛查;

 6.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委和司法部门开展的扫除工作。

 各所需确定 1 名扫除专项斗争工作联络员,于 3 月 15 日前报扫黑办。每个所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不少于 2 篇扫除专项斗争工作简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 28 日前报扫黑办存档,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送扫黑办。

  四、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扫除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的深入推进阶段,时间为 2022 年 3 月至 4 月初。

 主要工作任务目标:在全干部职工和全县各相关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化扫除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进扫除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特征和危害,宣传举报奖励和保护办法,积极宣传发动相关行业市场经营者、消费者主动参与到扫除专项斗争中来,营造扫除专项斗争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氛围。

 主要工作措施:召开相关行业经营者宣传发动会;召开干部职工专项学习和部署会;发放宣传...

篇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巨大成果。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XX 镇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全镇上下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主攻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责任,持续加压发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社会环境,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赞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依据县扫黑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坚持治理和打击相结合,准确掌握涉黑涉

 恶犯罪新动向,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与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 XX、法治 XX 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源头治理

 (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通过日常排查、专项整治等方式,排查确定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对基层治理乱象和突出问题进行标本兼治,切实防范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治理、破坏基层政权的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镇各重点行业部门每年至少开展 1 次专项整治。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各村(社区)每季度开展 1 次实地走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早提醒解决,对可能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和处置。要切实提高警惕性和政治敏锐性,对易出现涉黑涉恶领域要重拳出击,重点治理。各村(社区)要针对群众诉求,系统进行研判,对重点人员和重点事件仔细核实,有重大发现要及时上报。

 三、健全依法惩处机制

 (一)加强走访摸排。通过镇、村干部走村入户、社情民意

 调研等方式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系统中排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实时发现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的信号,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对信访单位移交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排查梳理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形成有效震慑。

 (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严重干扰基层政权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与辖区派出所配合,对“套路贷”、电信诈骗、新型犯罪等违法犯罪穷追猛打,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加强与政法机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联动,推动乡镇与政法机关的有效衔接。

 四、落实组织领导机制

 (一)健全领导机构。参照原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常态化、科学化运行。

 (二)加强研究部署。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平时工作计划安排进行谋划推进,将其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通过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等经常性开展研究,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领导带头,

 组织开展经常性调研,及时研究新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加强创新实践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扫黑除恶重大举措、民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健全落实网络舆情回应机制,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发声、回应关切。

 五、其他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为镇党委、政府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支持。镇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本领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行业领域治理要全程领导、全面把关,推动完善落实行业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行业领域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镇纪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落实、图应付、推诿扯皮现象要严肃曝光,对因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严重工作损失的进行追责问责。

篇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21 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实现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期目标,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现结合项目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21〕3号)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结合项目区实际,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通过 3 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实施步骤。2021 年 3 月上旬,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要求,发放《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和举报方式,营造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2021 年上半年积极配合上级公检法和纪检部门,做好相关案件线索梳理、综治稳控等工作,确保潍坊发展大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辖区安全稳定;2021 年下半年,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辖区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2021 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1 年,按照"打一场战争,建立一套机制"的要求,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

 二、专项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一)排查线索、摸清底数。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可能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纪工委、信访办和组织办等站所部门对近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信访案件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可能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排查研究。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二)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

 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农村集市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利。

 三、坚持综合治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项目区各站所部门、管区和村要结合各自职责任务、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履职、规范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党工委通报。成立项目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在综治办设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二)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要注意利用各村"阳光民主议事日"、"支部生活日"以及村民大会等形式宣传一批典型

 案件,展示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三)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做好外来务工、在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被黑恶势力教唆、使用。充分发挥街村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做实"平安指数",完善警民联防等治安防控机制。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帮助村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

 恶的村干部,依法严肃处理。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村级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村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党的领导。项目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充实纪工委、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力量。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列入项目区中层站所长年度述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纪工委、督查中心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掌握各站所和村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做大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就我局2021 年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

 1、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高司发〔2021〕50 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法律七

 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法律进机关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传达学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在法律进学校中,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法律进乡村(社区)中,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配合发布扫黑除恶指导性案例,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3、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

 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监管

 1、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在 2021 年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2021 年起要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2、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的各项规定,对不适合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调查评估建议。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力、有序、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引导当事人少上审判庭,多找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摸排,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1、督导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接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在接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委托前,要严格审查。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要在 5 日内向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三是集体研究制度。遇到重大复杂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四是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严格管理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档案管理。

 2、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并对我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

 是...

篇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 方案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

 批

 准

 人:

 项目部

 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根据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广德路派出所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在工程范围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项目全动员、施工人员知晓、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项目全体人员的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项目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广德路派出所项目部。

 (一)

 工作 小组

 组

  长:

  电话:

 副 组长:

  电话:

  电话:

  电话:

 组

 员: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 ( 二) ) 工作职责

 1.组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

 2.副组长:主要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宣传、检查等。

 3、组员:具体负责项目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包括组织会议、宣传、资料收集等。

 (三)人员分工

  :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上下级沟通、协调工作。

 :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资料的搜集。

 :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资料的整理工作。

 :负责接收人民群众的举报。

 :负责项目部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文件的起草及会议纪要。

 :负责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当中费用的支出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项目部全体人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

 (二)全员参与。项目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宣传到现场的所有人员当中去。保证项目部所有人员都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都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

 (三)氛围营造 1、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全国、全

 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及省住建厅下发的相关文件。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2、深入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全体施工人员相结合,弘扬社会正气,让项目施工人员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3、由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组织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代表、劳务公司代表、各班班组长在现场会议室宣读有关扫黑除恶的相关宣传知识,项目部分发相关资料至各班组组长手里,由各班组组长在会后组织各班组人员进行学习;在施工现场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在施工现场张贴扫黑除恶的相关宣传知识;施工现场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条幅。条幅与宣传画不得少于 5 条。且必须实时更新。保证条幅完整、整洁。

 4、加大排查力度,挖掘线索 各班班组长发现各班组中有黑恶势力的,必须及时上报劳务管理人员或是项目部决不允许瞒报。

 5、加大打击力度,决不姑息迁就

 对施工现场及施工现场周边范围内黑恶势力按照国家和社区相关规定处理,对施工人员反映强烈的周边环境问题进行及时上报处理。

 6、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在项目内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并将活动中好的做法或典型事迹及时记录上报。

 扫黑除恶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篇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及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实现伟大梦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行动目标

 (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

 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

 (三)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打击重点

 (一)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二)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

 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五)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六)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鱼霸等流氓恶势力。

 (七)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十)其他涉黑违法犯罪活动。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务求实效

 我院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部署上来。坚决扛稳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过硬的措施,进一

 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我院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摆到议事日程。为强化领导,深入推进专项斗争,我院决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 XX 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侦监、公诉、刑执、控申、办公室、政治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科长 XX任办公室主任,侦查监督科 XX 为联络员。每办理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要将案件情况报市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并每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二)加强办案力度,确保案件质量

 一要坚持依法办案,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办案程序,保证案件质量,坚决避免因程序违法、办案瑕疵导致媒体炒作,产生负面影响。二要坚持和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捕诉衔接、疑案协商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提高批捕、起诉的质量和效率。要做好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出庭公诉工作,确保指控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三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一般参与者、胁从人员区别对待。四要强化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法裁判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监督建议。五要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对监管场

 所检察监督,发动在押人员交待余罪、检举揭发犯罪线索。特别对在押的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加强监管,防止内外勾结、串通,防止发生事故。

 (三)强化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一是在我院内部建立内外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侦监、公诉、刑执、控申等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内部机构之间、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打击合力。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黑社会性质案件,以召开联席会议形式,由相关单位办案人员参加,集中研究,当面会商,努力达成共识。三是建立案件情况通报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方面的漏洞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推动防范治理长效机制。四是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专案专办,特案特办。要落实责任制,要抽调精干力量,限定专人、限定责任、限定时间,认真办理。在批捕、起诉环节确保办案进度和打击力度。

 ( 四)

 听从指挥, , 落实部署,实行问题通报

 及时向市检察院汇报工作情况,听从指挥,落实部署。同时,要对涉黑案件全程跟踪,倒排工期,狠抓落实。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民参与、共治共享

 充分利用“互联网+”,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同时辅之以电视、报纸、街头宣传等方式,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经,鼓励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参与打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让长治久安遍及社会,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篇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部署要求,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从根本上扫除黑恶势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 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辽委发〔2018〕9)和《中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发〔20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发展玉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

 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的核心要义,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相信群众、动员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依法严办,标本兼治。坚持事实求是、分类实策。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把握规律、细化措施,务求实效。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一批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方式干扰破坏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垄断集体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 2018 年 1 月起至 2020 年年底,为期3 年,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推进阶段(从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年底)。针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建

 立健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和督办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反腐败斗争、深挖“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集中打击取得显著成效。

 (二)集中攻坚阶段(从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年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巩固成果阶段(从 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年底)。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在全县民政系统构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体系,形成遏制黑恶势力生成、巩固基层政权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LED 电子显示屏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相结合,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

 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摸排线索,全面掌握情况。设置举报通道,畅通举报途径。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发动村(居)民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来反映问题和线索,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及时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对涉及基层群众自治领域中涉黑涉恶总体情况及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移交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受理发现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或充当“保护伞”,视情节轻重移交相关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重点督导各地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村(居)委会,提高村(居)“两委”班子的战斗力。把好村(居)“两委”换届入口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将思想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部署,强化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中,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通过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问责,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县民政局 2018 年 7 月 17 日

推荐访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除恶 实施方案 专项